| 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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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票抬頭 | 營業稅 | TING | 115-04-29 09:55:00 | 請問發票抬頭名稱"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字,因為手寫,下面的"刀"凸出去變"力",是可以的嗎? 還是一定要重新開立?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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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5-04-30 15:48:00 | 一、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除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但其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一、營業人使用三聯式統一發票者,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二、有關統一發票之開立,請依前開規定事項記載,並於各聯處記載一致,其買受人名稱請以稅籍登記資料登載為準。如您仍有疑義,請檢具相關資料逕向營業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