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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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貿易詢問 | 營所稅 | Tina | 113-04-11 09:42:00 | 本公司向國外A廠商訂機器設備, 國外A廠商向國內B廠商訂貨,國內B廠商向國外母公司C廠商訂貨, 由國內B廠商出貨給本公司, 本公司希望以本公司名義報關, 但供應商A廠商希望以國內B廠商名義報關 -> 此項交易進口報關進口人應該是哪一個? 營業稅開立發票處理方式為何? 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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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3-04-12 15:31:00 | 一、相關法令規定: (一)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條:「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第2條第2款:「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二、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第41條:「貨物進口時,應徵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之;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準用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辦理。」 (二)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條:「本法第2條第2款所稱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指提貨單或進口艙單記載之收貨人。所稱進口貨物之持有人,指持有進口應稅未稅貨物之人。」 二、有關您詢問四角貿易進口人為何及如何開立發票疑義,應視您公司及交易關係人簽訂交易合約內容及交易模式而定,提供前揭營業人進口貨物課徵營業稅相關規定供參,如您仍有疑義,請檢附交易相關資料,逕向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