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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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具發票兌獎 | 綜所稅 | 明 | 110-08-23 19:25:00 | 想詢問跟店家訂購商品,選擇會員載具當作發票,爾後又跟店家索取紙本發票,是否能直接以此發票兌獎? 跟會員載具有沒有歸戶有差嗎?或是中獎只能等店家通知再去超商印兌領收據?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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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 | 110-08-25 12:13:00 | 一、相關法令說明如下: (一)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點第2款:「雲端發票: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使用財政部核准載具之買受人或經買受人指定以捐贈碼捐贈予機關或團體,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傳輸或接收且未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之電子發票。」 (二)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第5點第2項:「中獎人持有營業稅法第32條之1第2項第1款所定營業人或其合作機構會員號碼開立雲端發票中獎時,依下列方式之一兌獎:(一)中獎雲端發票於開獎日前已歸戶共通性載具者,得使用手機條碼登入兌獎APP領獎,或於超商多媒體服務機(KIOSK)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通路領獎。但開獎前該共通性載具已於整合服務平臺設定匯款帳戶者,不適用之。(二)中獎雲端發票於開獎日以後始歸戶或未歸戶共通性載具者,中獎人應持營業人提供之開獎當期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通路領獎。但電子發票證明聯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得依前點第1項第4款規定使用手機條碼登入兌獎APP領獎。」 二、所詢事項請依前揭規定辦理,如已於開獎日前向店家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中獎人仍須持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通路領獎。如有其他疑義,請撥打統一發票兌獎24小時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加02),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
2 | lky | 110-09-09 17:19:00 | 以此點所述(二)中獎雲端發票於開獎日以後始歸戶或未歸戶共通性載具者,若該店家未提供歸戶共通性載具之機制,是否可規定應設置該機制,避免買受人只能被動等候店家通知,若店家疏於對獎或通知,消費者又疏於注意(無紙本保存且無法歸戶),是否容易發生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