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
外幣預付款會不會產生匯差? | 營所稅 | Kay | 113-01-05 17:04:00 | 請問進口貨物的金額認列, 是要用外幣預付金額去做認列? 還是進口時報單上的金額去做認列?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
1 | janet | 113-01-09 21:51:00 | 財政部68年4月16日台財稅第32380號函:「國外進、銷貨直接於外匯存款戶內支、存,應按支、存當日之匯率作為折算新臺幣之基礎。其因支、存匯率不同所發生之兌換盈虧,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9條及第98條之規定,應列為收益或損失;若僅係因匯率之調整而發生之帳面差額,以其並非實際發生之損益,可免列為當年度之收益或損失。」準此,營利事業自國外進口貨物,不論貨款之結清時點在貨物進口前或貨物進口後,貨物之進口金額應按進口時之匯率入帳,如付款日與進口日之匯率不同,致結匯金額與入帳金額發生差額,依上開規定,應列為當年度兌換損益,並由稽徵機關依個案事實查明核實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