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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房地合一稅2.0 稅務行政 DEMI 112-03-18 21:33:00 請問若有2間房子 1.一間滿6年符合六年免稅額自住,要賣掉 2. 另一間自住太小,想小屋換大屋重購退稅 以上2間房子是可在2年內同時這樣處理嗎?都符合自用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kelly 112-03-22 09:02:00 臺端所詢第1間房子如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可享有自住房地租稅優惠;第2間房子如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亦得享有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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