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股東會紀念品以及競賽獎杯 綜所稅 Sally 112-07-18 14:27:00 您好,想詢問以下這兩種情況是否須申報所得? 1.若股東會發放給股東紀念品,是否需要申報股東其他所得(無論金額列單申報)? 2.若辦比賽得獎之獎盃是否須申報得獎人中獎所得(>1,000列單申報)? 謝謝!
序號 回應者 回應時間 回應內容
1 毛毛 112-07-21 11:47:00 1.個人股東取得公司發放之股東紀念品,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公司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惟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3條第3項規定,公司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 2.個人取得比賽得獎之獎盃,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獎盃之價值若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及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總共 1 頁,1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