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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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答案的問題 | 遺產稅 | lithalpy | 108-05-27 16:23:09 | 1. 遺產繼承分割協議書,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有制式格式嗎?一定要手寫嗎?還是簽名蓋章的部分才不能用電腦輸入? 2. 軟體申報,就不需要繼承人簽名蓋章嗎, 還是需要照相上傳就可以? 3. 信託都更的土地建物,要附什麼文件?寫在信託利益的sheet裡嗎? 謝謝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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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 | 108-05-31 15:11:49 | 1.遺產稅申報時繼承人無需提供遺產分割協議書供核,故請逕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機關(如:地政事務所)。 2.納稅義務人完成電子申辦後,應檢送之申報書納稅義務人代表人簽章後,再併同其他相關附件上傳。 3.信託都更標的,應檢附信託合約書及不動產謄本並填入遺產稅申報書信託利益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