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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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的滯納金可否列報稅捐項目 | 營所稅 | Amber | 111-05-30 13:29:00 |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九十條規定六、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納金、滯報金、怠報金等及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暨未依法扣繳而補繳之稅款不予認定。請問勞健保的滯納金,是否因不屬於「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納金」,故得以列報稅捐?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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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net | 111-05-30 21:43:00 | 健保滯納金是否屬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0條第6款規定之各種法規之罰鍰,需視加徵健保滯納金相關法條之立法原意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