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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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贈與附有負擔 | 贈與稅 | 怡君 | 115-05-11 10:55:00 | 請問爸爸要贈與市價3000萬、時價1000萬、貸款有2000萬的不動產給孩子時會有反贈與(孩子對爸爸的贈與)的問題嗎?若有如何計算?且依據哪項法條?因近期看了臺北國稅局113年114年贈與稅法令與申報實務數位學習影片時聽到、打去其它國稅局(新竹、台中、台南、高雄)詢問時有不同見解(新竹、台中、台南皆說無反贈與問題、高雄說有可能)、懇請解答、謝謝 |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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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無敵星星 | 115-05-19 14:39:00 | 父親採取附有負擔贈與方式將不動產移轉給孩子,就父親而言其贈與總額為0元(不動產公告現值1,000萬元-房屋貸款2,000萬元),因此父親不須繳交贈與稅;另從孩子角度而言,其承接父親貸款超過取得房地現值1000萬元債務,核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項規定無償為他人承擔債務,應視同贈與,倘若孩子當年度無其他贈與行為,孩子需繳納贈與稅756,000元【(1,000萬元-244萬元)*10%】。 |
| 2 | 怡君 | 115-05-20 08:20:00 | 請問這僅代表台北國稅局的見解,還是全台的國稅局皆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