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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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名稱異體字 | 營業稅 | Chien | 113-12-03 12:00:00 | 確認買受人名稱時,於國稅局營業人名稱查詢是"啓" 但公司登記及公司的發票章為"啟" 因此為異體字,是否可於營業稅開立發票時開"啟"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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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銷售稅組 | 113-12-05 10:33:00 | 一、相關法令規定: (一)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條:「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前項專用章應刊明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統一發票專用章」字樣;其中統一編號,並應使用標準5號黑體字之阿拉伯數字。」 (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除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營業人使用三聯式統一發票者,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二、所詢疑義提供上開規定供參,又開立統一發票之買受人名稱仍應確認並次按正確名稱載明,另涉及買方營業人登記資料之正確性,建議由買受人檢附相關資料,逕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