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於103年5月26日透過網際網路查調102年度所得資料(內含配偶薪資所得),惟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配偶前開薪資所得,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4年2233-13漏報薪資所得-網路申報】[ODT]
2.申請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配偶薪資所得,申請人雖有臨櫃查調所得資料,惟係採人工申報方式辦理結算申報,不符合稅務違章減免處罰免罰規定之要件,原核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4年2246-14 漏薪資-人工申報有查調-罰】[ODT]
3.申請人與其配偶分開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合併課稅,原核定申請人退稅,嗣申請人配偶申請分別開單計稅,原查依規定重新計算渠等應分攤之應納稅額,減除已扣繳稅額及加計原退稅額後,向申請人發單補稅。
【104年2230-2夫妻分居分單】[ODT]
4.申請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未成年子女所有房屋公證租金之租賃所得,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5倍罰鍰。
【102年2253-10-公證租金-罰】[ODT]
5.申請人與其配偶分開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合併課稅,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罰鍰,惟本件屬未確定案件,自有104年12月4日台財稅字第10404647250號令修訂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適用,經重行核算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2年2256-11-夫妻分申-罰】[ODT]
6.申請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營利及其他所得,原核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2年2257-20-漏報營利所得-罰】[ODT]
7.申請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本人薪資所得,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3年2270-13-漏報薪資所得-罰】[ODT]
8.申請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本人大陸地區薪資所得,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2年2274-12-漏報大陸來源所得-罰鍰】[ODT]
9.申請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未申報本人及配偶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營利、利息及財產交易等所得,經本局按所漏稅額處0.4倍罰鍰。
【104年2310-12-基本稅額-罰】[ODT]
10.申請人未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信義分局查獲,核定應補稅額,並經本局按所漏稅額處0.4倍罰鍰。
【103年2296-7-未申報-罰 (無48-1適用)】[ODT]
11.申請人100、101、102及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其配偶取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5倍罰鍰。
【100-103年2296-8-漏報大陸地區所得-罰】[ODT]
12.申請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短漏報其配偶執行業務及租賃所得,經本局南港稽徵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3年2304-8-罰-網路申報未依查調申報】[ODT]
13.申請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營利所得,經本局○○分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0.2倍罰鍰。
【104年2322-9-漏報所得罰】[PDF]
14.申請人未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分局查獲,核定綜合所得總額及應補稅額,並處以罰鍰。
【104年2327-9-未申罰】[PDF]
15.申請人未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稽徵所查獲,核定綜合所得總額及應補稅額,並處以罰鍰。
【104年2328-9-未申罰】[PDF]
16.申請人未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稽徵所查獲,核定應補徵稅額,並經本局處以罰鍰。
【104年2330-7未申報無48-1適用】[PDF]
17.申請人未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本局○○分局查獲,核定應補稅額,並經本局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
【104年2330-8-未申報-罰】[PDF]
18.申請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營利、利息及其他等所得,經本局○○分局查獲,核定應補稅額,並經本局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
【104年2332-7-罰-漏報所得-服務隊申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