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保險費扣除額

1.申請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僅列報非全民健康保險費扣除額,其中保險費32,949元之保險要保人為申請人母親,非申請人「申報戶」之一員,原查以不符合規定,予以剔除補稅。
【104年2305-5保險費扣除額(要保人與被保人不同戶)】
[ODT]

更新日期:10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