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稅目別 | 發表者 | 發表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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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開立人寄丟中獎發票 | 稅務行政 | 劉凱榆 | 109-04-24 22:09:00 | 睿能(gogoro)發票開立人,通知買受人,有電子發票中獎事宜,但買受人卻遲遲未收到開立之中獎發票,經查詢睿能客服,係寄錯地址,導致買受人無法進行兌獎,嚴重侵犯個人權益,而睿能公司只會叫我自己去郵局找郵件,請問我該如何維護自己權益 |
序號 | 回應者 | 回應時間 | 回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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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北國稅局 | 109-05-04 15:46:00 |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24點規定:「營業人應使買受人得於整合服務平台查詢電子發票明細、退貨折讓明細、中獎發票、作廢、捐贈及歸戶。但營業人接受使用之載具,無法於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捐贈或歸戶者,如營業人已依下列規定辦理時,不在此限:…(三)買受人以未歸戶載具索取之雲端發票中獎時,應於統一發票開獎日翌日起10日內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該中獎人,並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交付中獎人作為兌獎憑證。」 依前揭規定,買受人於消費時以未歸戶之會員載具索取雲端發票,營業人應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交付中獎人作為兌獎憑證。如有疑義,請檢具相關中獎發票資料,逕向營業人睿能創意營銷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稽徵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