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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疫苗之報稅問題 綜所稅 雙寶媽 104-05-18 17:03:22 您好, 我帶1歲多小孩依照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兒童健康手冊上之兒童預防保健補助時程至北榮作兒童健康檢查(收據科別為 兒童健診), 並一起施打自費疫苗, 請問這樣的醫療收據可以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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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ina 104-05-18 17:23:52 我小朋友的自費疫苗,醫院的費用都有自動帶入資料,我都有報喔!
2 雙寶媽 104-05-18 23:02:53 我也有報, 但我去年卻被剔退, 剔退的原因是因為收據上的科目是 兒童健診, 說健診不屬於醫療不能報, 還要我舉證證明是疫苗費用 我掛號就是小兒科, 不是健診 我實在很困擾, 帶小孩去健診順道打疫苗不是很正常嗎? 難道非要分2張收據或是要分2天處理嗎? 收據上也有明列 藥費金額, 兒童手冊上也有施打疫苗之日期/種類及北榮蓋章, 為何還要要求我舉證, 我真的也不知要舉證甚麼 請幫幫我吧
3 臺北國稅局 104-05-19 10:42:33 一、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醫藥及生育費規定如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 二、因就診之臺北榮民總醫院屬前揭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且係依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兒童健康手冊所載兒童預防保健補助時程至北榮做兒童健康檢查並施打疫苗,該北榮開立之醫療收據應可列舉申報醫藥及生育費之扣除額。
4 雙寶媽 104-05-21 00:40:14 謝謝台北國稅局的回覆, 但我想請問我現在的確就被 北投稽徵所已 "剔除非屬醫療性質之健診部分" 之名義要求補稅, 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 (我已在電話中與稅務員解釋過了), 但她人要求我要佐證收據中的藥費就是疫苗費用, 並說 "兒童健檢"屬於健檢不得申報列舉扣除額(說是由電腦自行挑出扣除), 與台北國稅局的回覆明顯有相違背, 真的也造成我無所適從之困擾, 是否為稅務員認知上有問題, 煩請回覆處理方式
5 臺北國稅局 104-05-22 16:17:31 本局前就「疫苗費用」得否列舉申報醫藥及生育費之扣除額做回覆,如台端所提示醫藥費單據之藥費無法判別是否為施打疫苗之費用,請依北投稽徵所說明另行提示相關資料佐證。
6 單身妹 104-05-22 21:44:32 To雙寶媽~大概國稅局直接把「健診」當關鍵字用電腦挑檔了,但「兒童健診科」不是成人健檢科,兩者不同,不過國稅局也不一定會知道這些,可能以為健診就是非必要醫療行為,但大部分大型醫療院所的兒童疫苗會由兒童健診科施打。好像手冊(黃卡)上都會記錄小朋友打針的紀錄(即使把黃卡弄丟了,也可以到台北跟新北市轄下任一健康服務中心申請,目前疫苗施打紀錄已經是全國連線的),黃卡上自費疫苗施打的紀錄應該可以跟收據的內容(例如注射費、藥事費)互相證明。
7 yuki 104-09-03 15:19:38 雙寶媽~你後來怎解決? 跟你要求補稅的稅務人員一定是男生或沒有生過小孩的女生 因為我的小孩~自費疫苗也是都有列舉申報。
8 王先生 112-05-13 17:04:00 為什麼這編寫疫苗可以申報, 但是下面網址寫說不行申報, 請問何者為真? https://www.ntbt.gov.tw/forum/forumResponseMain?svcId=b27c75109dd3494f80aae1b38415283d&ewpt313UUID=e8da3d90162c41e09207e067c77f53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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