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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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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2 09: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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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姑姑在大陸時也是這樣ㄝ聽說他們什麼都會擋
其他國家就沒聽說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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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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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2 10: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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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如果你在臺灣有家人或可以信任的朋友,可以先請他們幫你申報繳稅,六月回國再趕快檢查看有沒有需要更正的地方,儘速到國稅局辦理更正
如果是申報退稅的話就沒有關係,可以回國再補報,只是會比較慢退稅,印象中要等到明年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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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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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2 1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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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託家人辦理好像需要授權書. 因為我幾個月前就出國了. 當時沒想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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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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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2 15: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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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書的部分可請代理人填寫,委託人可提供身分證影本去申請,要切結與正本相符,代理人要帶身分證正本,記得蓋印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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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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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2 17: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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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為104年5月1日至6月1日(申報期限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並無延期申報之規定,故逾6月1日始辦理申報,則為逾期申報案件,請人工填具申報書併同應檢附附件,向戶籍地所轄國稅局辦理:
(一)如屬退稅案件,退稅日期為105年1月中下旬。
(二)如屬繳稅案件,填具「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15H)」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稅款,繳納金額除本稅外,尚需加計自動補報加計利息金額。
二、為免逾期申報影響台端權益,建議台端可委由國內代理人代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一)如國內代理人已得知台端課稅年度所得、扣除額等相關資料,可依該資料填具申報書,併同應檢附附件,向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辦理結算申報。
(二)如未取得相關資料,國內代理人可攜帶台端出具之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連同台端國民身分證影本(切結與正本相符)及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向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查調台端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據以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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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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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3 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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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幾年前有在美國有用自然人憑證網路報稅成功呀!沒聽說有什麼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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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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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5-13 16: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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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為能讓民眾順利完成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作業,相關報稅系統並未限制申報端的IP。可能部分國家或地區因網路安全管制之特殊需要,阻斷部分對境外的連線,造成您的不便與誤解,特此說明,並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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