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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區-回應
主題 稅目別 發表者 發表時間 內容
聽說今年夫妻可以分開報稅是真的嗎? 綜所稅 Joseph 104-05-05 10:08:19 我媽前幾天看電視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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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pple 104-05-05 10:55:26 好像沒有耶~我5/1去報稅時國稅局的人跟我?夫妻還是要一起報稅!
2 Annie 104-05-05 12:48:40 103年度夫妻所得結算申報方式有變動,蠻多種狀況的,參考國稅局的網頁資料,好像說明得比較詳細。轉貼網址給你參考! 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2184/8321223027243268644
3 雨一直下 104-05-05 12:51:58 只有所得可以分開報吧 薪資所得本來就可以分開計算 報稅軟體裡面有計算的程式就可以幫忙算
4 Joseph 104-05-05 13:08:25 了解,所以是符合條件的才能分開申報,一般的夫妻沒有特別因素還是要報在一起,對吧!
5 臺北國稅局 104-05-05 15:39:54 綜合所得稅課稅制度說明: (一) 課稅單位   我國綜合所得稅課稅單位仍以家戶為單位,納稅義務人、配偶及扶養親屬有所得稅法第14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   惟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倘感情不睦分居,依民法第1010條第2項或第1089條之1,取得法院裁定書影本或通常保護令影本或因婚姻暴力取得通常保護令者,得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二) 稅額計算   自103年度起,稅額計算除維持現行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各類所得合併計算、薪資所得分開計算方式之外,新增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算方式。
6 Annie 104-05-06 08:56:32 Joseph,國稅局官方的答覆你看懂了嗎?
7 撒攏謀 104-05-06 13:03:21 跪求可以幫忙把官方答覆翻譯成人話者.....(一_ㄧ’’)
8 Jeff 104-05-06 15:08:55 意思是只有夫妻分居6個月以上且有向法院申請的人, 或者是家暴有通常保護令的,夫妻才可以分開申報. 只是今年多了一個計算方式,將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算,但還是合併報繳.
9 Mary 104-05-06 17:50:49 1.如果是取得法院裁定書或家暴通常令的夫妻,就可以以單身身份分開報稅. 2.如果不是上面的情況, 一律是合併申報. 然後是今年多了1個計算方式, 將夫和妻的全部所得分開計算稅率和應該繳納的稅額,然後2個稅額加起來就是今年要繳的全部稅額了.
10 小魯 104-05-07 16:23:52 請問若是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上文討論串所提的夫妻的各類試算方式,是否會並呈於最後結算的應繳稅額、然後讓我們自己選擇? 還是要自行使用不同的算法,自行試算取其低者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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